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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检察院开展庭审实训助推公诉业务水平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07-17 10:16:41
摘要:为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和司法责任制改革,有效提升公诉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果,切实提高公诉人的出庭能力和水平。同时结合常德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范围内开展“三个一”专项活动的要求,7月12日,津市检察院公诉部门组织该部门全体干警开展了一次公诉人“一庭一训”庭审实训活动。此次庭审为专职检委、公诉科长向阳葵提起公诉的刘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通过进行现场庭审实训,促进津市检察公诉人队伍出...


为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和司法责任制改革,有效提升公诉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果,切实提高公诉人的出庭能力和水平。同时结合常德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范围内开展“三个一”专项活动的要求,7月12日,津市检察院公诉部门组织该部门全体干警开展了一次公诉人“一庭一训”庭审实训活动。此次庭审为专职检委、公诉科长向阳葵提起公诉的刘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通过进行现场庭审实训,促进津市检察公诉人队伍出庭专业水平的提升。

庭审实训开庭现场

专职检委、公诉科长向阳葵出庭公诉一起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本次庭审实训充分展示了公诉人在庭审中的驾驭能力,出庭公诉人将该案的证据直观、清晰、全面、全面地向被告人、辩护人、旁听人员展示,让参加庭审的各方人员全面、充分掌握全案证据,大大提升了庭审示证效果。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语言精练,讯问紧扣指控,重点突出,归纳分析具有逻辑性,示证准确、精炼,论证缜密,辩论有力地反驳对方观点。

津市检察院开展庭审实训助推公诉业务水平

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阳强调:公诉部门要通过本次庭审实训组织观摩,以公诉骨干带动新人,以出庭实践促进学习,同时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相互学习、相互切磋、相互借鉴,加强公诉队伍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个人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公诉办案效果和出庭水平的整体提高,助推公诉工作更上新台阶。(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赵芸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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