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检察官,两万多元救助金已经收到了,感谢你给我们申请司法救助,帮助我们度过人生难关。”2018年10月8日,司法救助申请人小龙(化名)和母亲徐进菊来到津市检察院,眼含泪水,哽咽着对检察官连声道谢。
被救助人小龙妈妈泪眼婆娑,激动不已 到检察院对检察官当面道谢
津市检察院检察官先后到小龙居住地、学校向其母亲和老师了解情况
在2015年,小龙的父亲因与他人发生纠纷,被人故意伤害致死亡,留下年仅6岁的小龙和母亲徐进菊相依为命。虽然被告人已经伏法,但是小龙母子的境遇却让检察官揪心难安。由于本案涉及未成年人和个人隐私,为更好地掌握小龙的实际生活情况,该院案件承办检察官在联系上小龙的母亲和老师后,先后到其居住地、学校及社区进行走访核查,了解到小龙母子每月仅靠母亲打零工的千余元微薄收入维持开销,小龙母亲也疾病缠身,没有钱进行医治,生活十分拮据困窘,小龙也随时会有辍学的可能。检察官经过审查后,认为小龙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迅速为其整理申请司法救助的相关资料,申请司法救助金。
当小龙母亲在收到两万余元救助金后,第一时间来到了津市检察院当面表示感谢。23246.5元对于富裕的家庭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对于小龙母子却是一笔巨款——是小龙好几年的学习费用,是母亲徐进菊一直拖延未治的手术费…….拿到救助金的小龙和他妈妈徐进菊泪眼婆娑,激动不已,对检察官连声道谢,感谢检察机关对她们这个命运多舛的家庭给与的关心和帮助。
“谢谢检察官阿姨,我一定好好学习,以后报答社会,我以后也想学法律成为一个法律人!”小龙的话发自肺腑。2018年,津市检察院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3人,申请发放救助金共计5.3万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司法救助工作也是一项体现人文关怀的工作。以春风化雨的无形力量,全方位帮扶未成年人,也是津市检察官不断努力和奋斗的方向!”津市检察院检察官张佳欢如是说。(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张佳欢 刘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