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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打出“组合拳”,结案率居全市第一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11-01 16:28:15
摘要:近年来,桃源县人民法院党组加强科学研判,注重审判管理,减少管理层级,提高运行效率,推行繁简分流,全方位打好“组合拳”,取得了明显效果。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该院共新收各类案件7062件,旧存222件,已结6948件,结案率95.39%,结案率在全市法院系统排名第一。精简机构,推动扁平化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厅字[2017]44号)的精神,该院在全市...

近年来,桃源县人民法院党组加强科学研判,注重审判管理,减少管理层级,提高运行效率,推行繁简分流,全方位打好“组合拳”,取得了明显效果。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该院共新收各类案件7062件,旧存222件,已结6948件,结案率95.39%,结案率在全市法院系统排名第一。


精简机构,推动扁平化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厅字[2017]44号)的精神,该院在全市率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16个内设机构,调整为10个。

规范审执权力运行。制定《关于审判权力运行的规定(试行)》和《关于执行权力运行的规定(试行)》,明确规定在现有庭室框架内,按照“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模式组成23个审判团队,按“1名执行长+1名执行员+1名执行辅助人员”的模式组成5个执行实施团队。明晰审判、执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让审判、执行人员在办案中有据可依,明白“可为”和“不可为”的界限。

班子成员办案实质化。专门组建一个5名院领导、2名专委、4名改非院领导+1名团队负责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的综合审判团队,负责协助入额院领导办案,解决了院领导想要冲锋办案,却又手下无兵的尴尬。同时确定院领导要办发回重审、再审、涉访以及重大执行等复杂、疑难或群体性特殊案件,对院领导实施专项考核,实现院领导与其他员额法官一视同仁。

推行庭前会议制度。制定该院《庭前会议通知书》《庭前会议笔录》《庭前议定书》和《法庭笔录》(用于召开庭前会议的民商事案件)模板,由法官助理主持召开庭前会议调解解决50%左右的民商事案件,法官开庭只就有争议证据和争议焦点听取当事人或代理人的意见,提高庭审效率。

改革速裁团队,实现“简案快审”。以“1名员额法官+1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速裁团队,在立案庭设立了3个速裁团队,分别在刑庭和案件较多的陬溪法庭各设立1个速裁团队,进一步提高结案效率,至今立案庭速裁团队共审结案件783件,法庭速裁团队审结案件271件,1个刑事速裁团队审结案件107件,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分别为2.51天、11.92天。(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余杰 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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