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全省法院1-10月审判工作情况通报》,1-10月份,桃源县人民法院诉讼案件结案率94.9%,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1名,取得了令人欣喜的丰硕成果。
今年1-10月,桃源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527件(含旧存759件),已结6227件,结案率94.9%。如此佳绩的既是该院党组加强科学研判,注重审判管理的必然结果,也是该院全体干警砥砺奋进、锐意进取的必然结果。
2017年底,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厅字[2017]44号)文件出台以后,该院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以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指引,规范审执权力运行。制定《关于审判权力运行的规定(试行)》和《关于执行权力运行的规定(试行)》,明确规定在现有庭室框架内,按照“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模式组成23个审判团队,按“1名执行长+1名执行员+1名执行辅助人员”的模式组成5个执行实施团队。明晰审判、执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让审判、执行人员在办案中有据可依,明白“可为”和“不可为”的界限。同时,专门组建一个5名院领导、2名专委、4名改非院领导+1名团队负责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的综合审判团队,负责协助入额院领导办案,解决了院领导想要冲锋办案,却又手下无兵的尴尬。同时确定院领导要办发回重审、再审、涉访以及重大执行等复杂、疑难或群体性特殊案件,对院领导实施专项考核,实现院领导与其他员额法官一视同仁,让班子成员办案实质化。(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余杰 李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