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桃源县法院创新案件质量“三评查”模式,有效促进了司法质量的提升。
案件办结后,首先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组织法官互评,每名员额法官每月交叉评查案件1至2件,起到互相学习和监督的作用;然后是庭长抽评,庭长每月对本部门法官办结的案件阅评1件,并针对问题写出评语;再就是院领导阅评,对分管部门法官办结的案件,每人每月阅评1件,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给予重点关注和评价,落实管理与监督的责任。
该院“三评查”以来,共评查各类案件1635案, 1623件确定为合格,合格率99.27%;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比率仅为1.21%,远低于全省平均值,司法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朱愈才 李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