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作为基层行政单位,与人民群众交往最为密切,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司法所等处在化解群众纠纷的第一线,他们的调解能力直接影响到化解群众纠纷的效果。12月3日,桃源县法院桃花源法庭来到西安镇政府,为基层党员干部进行授课,提升他们的调解能力和法治思维,该镇政府主要领导,机关站所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参加听课。
“假如某村民向你借钱,你以高额利息借给对方,年利率达到40%,请问这一做法合法吗?”讲课一开始,法官雷妮便以一个贴近生活的案例进入,将法治思维能力建设与司法实践中遇到案例相结合。随后,雷妮重点讲述了了人民调解工作中应该注意的三种方法,一是注重对授权委托的审查;二是调解协议的内容要具体、明确,完善;三是可对达成的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
六十分钟讲课结束后,在座基层党员干部都意犹未尽,有些人现场咨询起平时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民事纠纷。西安镇镇长许家鹏表示此次授课,受益匪浅,他说:“提高村民们的法律素质,首先我们乡镇领导干部要起带头作用,这次授课让我们学习到了很多调解技巧,对以后的工作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讲课结束后,法官雷妮也真诚地邀请基层党员干部通过参与法庭的案件旁听、法律知识宣讲等方式,积极学法,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伍梦霞 刘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