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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房产证诈骗30万 男子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12-18 17:02:12
摘要:近日,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2014年9月2日,被告人黄某以做工程需要资金为由,以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抵押向被害人欧阳某借款人民币30万元,约定月息3.5%。黄某支付14个月约定利息共计人民币14.7万元。2015年12月黄某因无力归还借款更改联系方式导致欧阳某无法与之联系。2017年11月17日,黄某...

近日,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4年9月2日,被告人黄某以做工程需要资金为由,以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抵押向被害人欧阳某借款人民币30万元,约定月息3.5%。黄某支付14个月约定利息共计人民币14.7万元。2015年12月黄某因无力归还借款更改联系方式导致欧阳某无法与之联系。2017年11月17日,黄某在宁远县被抓获归案。经常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对《国有土地使用证》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检材上的“**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印文与样本上的“**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黄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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