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沉迷于网络赌博不可自拔,丈夫多次劝诫无效,只好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日前,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纠纷案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准予邓某与郑某离婚;婚生女邓某某随邓某生活,由邓某独自抚养,邓某有协助郑某探望婚生女邓某某的义务。
2013年8月,邓某与郑某登记结婚。婚后,郑某因沉迷于网络赌博,并多次通过网贷、向他人借款方式用于网络赌博,经邓某多次劝诫,2018年6月,郑某出具保证书:“承诺从今天开始,以后玩红包、网贷及任何赌博就无条件离婚……”出具保证书后,郑某并未履行约定,仍然继续沉迷网络赌博,邓某收到多处网贷的还款催讨信息,邓某亦帮助郑某偿还了部分借款,邓某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遂诉至法院。另查明,双方婚后无共同财产,郑某现住房屋属于邓某婚前财产。
法院审理认为,婚姻关系的解除应当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邓某与郑某结婚后,郑某沉迷于网络赌博,且经邓某多次劝诫后仍屡教不改,郑某以其行为表明其毫无悔改之意,应视为对婚姻关系及夫妻感情的漠视,故对邓某要求判决双方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因郑某沉迷于赌博,其行为习惯对婚生女的成长不利,故婚生女邓某某应当随邓某生活为宜,对邓某要求婚生女随邓某生活,抚养费由邓某承担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