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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开庭审理十七人涉恶大案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01-28 15:21:52
摘要:为营造平安和谐的新春氛围,有效提升津城人民的安全感、幸福感,1月23日,津市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该案是2019年该院审理的第一起涉恶案件,是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受理的第6起涉恶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勇、才某炬、李某生纠集他人多次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被告人郑某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才某炬等十七人破坏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为营造平安和谐的新春氛围,有效提升津城人民的安全感、幸福感,1月23日,津市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该案是2019年该院审理的第一起涉恶案件,是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受理的第6起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勇、才某炬、李某生纠集他人多次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被告人郑某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才某炬等十七人破坏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以营利为目的,自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5日开设赌场,招引他人赌博,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

津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该案件的审理工作,庭前制定了周密的工作预案,对安检、押解、看管、值庭、旁听、外围警戒等各环节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为庭审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该案由刑庭庭长黄芳担任审判长。庭审中,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李某勇等十七名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和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从上午9:30开始,到晚上7:30结束,历时十个小时。

因该案社会影响较大,法院将择期宣判。(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刘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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