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里经常上演惊险刺激的“劫车抢人”情节,近日,桃源三名男子也上演了一出现实版“劫车抢人”事件,为了阻止民警带走被传唤人,他们拦截警车,从派出所门口抢夺被传唤人,甚至对民警大打出手,然而他们的做法得不到观众的掌声,等待他们的只有法律制裁。
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起案件,被告人陈某甲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人陈某丙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陈某乙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18年6月29日上午,桃源县公安局陬市派出所民警周某、于某带领辅警余某等人处理陬市镇东林村11组的阻工纠纷时,依法传唤向某、陈某。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系向某丈夫)、陈某丙(系陈某父亲)闻讯后一同赶到陬市派出所,无视民警劝阻,强行靠近停在该所门口搭载有被传唤人的车辆,企图上车抢回被传唤人。在派出所民警对其行为制止的过程中,三被告人共同对民警进行推搡、殴打,其中陈某甲持木椅子砸余某,致民警周某、辅警王某、辅警余某受伤。经常德市捍正司法鉴定所鉴定,周某、王某、余某的伤情均构成轻微伤。
案发当日,桃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陬市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将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抓获;陈某丙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主要案件事实,陈某甲的近亲属向桃源县公安局陬市派出所赔礼道歉,陈某甲取得被害民警的谅解;三被告人在庭审中表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均当庭认罪、悔罪。(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 伍梦霞 张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