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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当事人行动不便,法官助理远赴广东调解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03-13 16:50:39
摘要:近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受理这样一起案件,罗某2001年从文某处购买了坐落于桃源县的房子一套,交房之后,文某却一直未给罗某办理过户手续。无奈之下罗某将文某诉至桃源县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法官助理立即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才得知被告文某已瘫痪在床多年,由其在珠海市的女儿照顾,虽意志清醒但无法到桃源开庭,而原告过户之心迫切,本地开庭明显无法满足双方诉求。案件案情虽不复杂,但遗留问题时间跨度长,现实问题空间...

近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受理这样一起案件,罗某2001年从文某处购买了坐落于桃源县的房子一套,交房之后,文某却一直未给罗某办理过户手续。无奈之下罗某将文某诉至桃源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助理立即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才得知被告文某已瘫痪在床多年,由其在珠海市的女儿照顾,虽意志清醒但无法到桃源开庭,而原告过户之心迫切,本地开庭明显无法满足双方诉求。案件案情虽不复杂,但遗留问题时间跨度长,现实问题空间距离大。为了解决困扰原被告双方的这些问题,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当即决定指派法官助理刘慧君远赴广东省珠海市进行庭前调解。

三日后,原被告双方在珠海市被告女儿的家中经过一个小时的庭前会议,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随着庭前会议笔录的制成,原被告双方均露出轻松的表情。罗某表示:“这么多年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感谢法院干警不远万里愿意为我这个案子跑一趟”,文某家人也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履行调解协议内容。至此,该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得到妥善解决。(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刘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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