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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明知手机来路不正 非法收购终获刑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04-18 10:38:21
摘要:合法的买卖受到法律保护,但一旦触犯了法律,不仅不受保护,还会受到法律制裁。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买卖手机引发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7年9月10日,石某到桃源县九溪镇某电信营业厅,盗窃18部手机后逃离现场,后石某将其中12部手机卖给被告人张某,得赃款5000元,张某明知所购手机是盗窃所得,并于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将12部手机廉价...

 

合法的买卖受到法律保护,但一旦触犯了法律,不仅不受保护,还会受到法律制裁。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买卖手机引发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7年9月10日,石某到桃源县九溪镇某电信营业厅,盗窃18部手机后逃离现场,后石某将其中12部手机卖给被告人张某,得赃款5000元,张某明知所购手机是盗窃所得,并于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将12部手机廉价出卖,得赃款9200元,非法获利4200元。经价格认定,该12部手机价值共计17 976元。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明知是他人盗窃所得的手机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结合其坦白、赔偿等量刑情形,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杨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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