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公正廉洁司法、案结事了目标,狠抓司法绩效,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监督、精细管理和阳光公开“四驾马车”,驱动司法绩效走在全省前列。2018年,全市法院结案率排名全省法院第二,服判息诉率名列全省前茅,审判质效持续向好。
2019年3月22日,常德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现场
常德中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审理德山监狱犯人减刑假释案件,并在网上直播
津市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先进集体”称号
深化改革 办案质效有提升
“双方自愿达成和解,请您在调解书上签字确认。”3月1日,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只花了2个多小时。原告张某听人说,到法院打场官司至少要半年,如果上诉还会更长,未曾想到自己的案子上会这么快。但在童芳法官眼中,这种高效率办案方式,在桃源县人民法院早已司空见惯。
为了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常德法院向司法改革挖潜,大胆创新办案方式,努力缩短审理周期,繁简分流改革成为办案效率提升的重要加速器。
常德全市法院均成立了速裁团队,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的案件,遵循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当场立案当场调解争取当场结案,不仅提升了办案效率,化解了社会矛盾,而且减轻了群众诉累,特别是方便了偏远农村地区的当事人。
桃源县法院2018年结案率在全省125个基层法院中排名第9位,可以说就是得益于组建了民事、刑事等5个速裁团队。去年一年,5个团队共办理全院四成多案件,结案率高达99.97%,其中民事速裁案件审理周期仅2.63天。
“繁简分流改革,对诉讼群众来说是一种减负,对人民法院来说是科学审判的创新,用更少的法官办了更多的简易案件,用更多的法官办理更少的疑难复杂案件,真正实现了‘繁案精审,简案快审’。”桃源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智说。
在加快案件办理速度的同时,常德法院还从立案环节入手。2017年,常德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跨域立案诉讼服务”14个试点法院之一,改变了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立案难状况。对于跨域立案的成效,石门县居民刘先生深有感触:“原来到本市其他区县立案的路途时间,比到省城长沙还久,现在跨域立案方便多了。”
此外,常德法院还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试点,设立家事纠纷专业审判团队,选任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有一定社会学、心理学知识基础,热爱家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担任。这种职业化的审判模式,让法官对案件办理更加熟练,审判效率更高。
2018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先进集体”的津市市人民法院,通过建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整合法院、司法、民政、妇联等多部门及社会各界力量调解婚姻家庭纠纷,设立的“津市和”家事工作室已成功化解家事纠纷237件。自2016年6月以来,该院共受理家事审判案件1056件,结案978件,其中调撤率达到68%,帮助425个家庭修复和好,实现家事案件当事人零上访。
强化监督 扎紧制度笼子
“我的观点是,上诉人李某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被上诉人刘某、胡某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月18日,常德中院召开民事专业法官会议,民一庭庭长祁圣友发表意见。改革审判委员会,增设法官专业会议,这一举措每年为审委会过滤案件近三成。
“只有案件质量高,当事人才会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目标才会实现。”常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具之说。
2017年3月,电力部门在未与陈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将两根电线杆强行迁移至陈某责任田里。陈某和妻子刘某赶到后,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合理补偿,要求停止施工,并抱住移栽的电线杆阻止。后来在村委会劝解下,陈某夫妻停止阻工,并表示愿意协商。陈某离开施工现场后,在路上遇到派出所民警,因拒绝口头传唤而与民警发生肢体冲突,造成警车车窗等损坏。一审法院判决,陈某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随后,该案上诉至常德中院。合议庭在罪与非罪之间产生不同意见,先后提交法官专业会议和审委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一是陈某阻工是维权行为,对承包的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二是阻工已经结束,传唤没有必要性和紧迫性;三是阻止强制传唤事出有因,情节显著轻微。最终,二审改判陈某无罪。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并不等同于“法官独立”,“放权”也不等同于“放任”。常德法院积极建立健全审判管理制度,适应新审判权运行模式下的审判监督制约机制,构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必追究的监督制约体系。
作为院、庭长,既不能越位干预法官办案,又必须放权不放任,常德中院明确规定对4类案件进行重点监管:一是群体性劳动争议、企业破产、群体性环境损害赔偿;二是网络传销、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类型案件;三是发回重审案件;四有投诉举报的案件。
为了加强改革后的审判监督,常德中院先后出台《关于提高审判质效和公信力的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19项制度,详细列出岗位责任清单,修订考核办法,明确规定院长、庭长、法官、法官助理的职权职责,
行政事务管理权、审判业务监督权、法官独立办案权等都有清晰界定。
“一岗双责”不仅运用在廉政纪律之上,更在案件质量管理上发挥着重要作用,院、庭长的“放权不放任,监督不越位”,真正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
精细管理 审管工作“一把手”抓
“‘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管,努力实现‘公正廉洁司法、案结事了’的目标。”3月22日,在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上,廖具之对基层法院院长、内设机构负责人提出明确要求。
常德法院建立了“院长亲自抓、主管院长为主抓、审管办具体抓、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审判管理机制,实行“监测日常化、评查严格化、通报定时化、约谈较真化、考核精细化”的“五化”精细管理模式,案件绩效的好坏是法官入额、等级晋升、提拔重用的最主要指标。
“我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查看数字法院系统的案件数据,整理分析后及时报领导决策参考。”常德中院审管办工作人员旷胜军说。
审判绩效的日常监测,对于法院来说,是一项看似简单的常规工作,但意义却非常重大。在常德,系统数据变化基本反映了审判绩效的好坏,一旦发现某项指标持续下滑,系统会及时提醒法官,并做到每月一通报,对于连续两次排名靠后的,还会启动约谈程序。
为了确保案件质量,常德两级法院把案件评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并制定了严格的实施细则,选任了部门评查员,实行“庭室自查、内部交叉评查、开门评查、全案抽查、重点案件必查”。全市法院狠抓整改和制度建设,完善案件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构建起以办案法官和合议庭以及审判业务庭的全面自查为基础,以专门评查机构的随机抽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为主干,着力突出对上诉发回改判案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涉诉信访案件和上级法院、党委、人大等机构监督案件进行重点评查的机制,从而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在开门评查过程中,除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外,还主动接受党委政法委组织的“千案大评查”活动,促进司法民主,力求通过专项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有效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案件质量及法官业务素质。
2018年,常德法院案件评查实现全覆盖,优良率达到99.3%,对发现的11个普遍性问题及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增强干警的质量和责任意识。
阳光公开 信息技术提高公信力
“法官履职评议,是公开对法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一次‘健康把脉’。”2018年10月24日,澧县一位县人大代表如是说。
法官履职评议活动,是常德法院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特色工作,每年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对法官进行公开评议,包括法官履职公示、走访调查、案卷评查、专家评议、公开述职等环节,促进法官依法履职,提升司法公信力。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常德法院更加注重利用信息化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堵塞监管漏洞。例如,在执行案件中,司法拍卖全部在淘宝、京东等网络平台进行,大大提高财产处置效率,降低成本,增加透明度。2018年全市法院成交2.26亿元,溢价率增长14.52%,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040.98万元。
“被告人阮某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8年2月7日,网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观看了廖具之担任审判长审理刑事案件的庭审直播。
这是该院领导带头办案、庭审直播常态化的一个缩影。
常德中院要求全市法院庭审直播率必须达60%以上,并积极开展“庭审直播月”活动,以庭审公开直播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
根据中国庭审公开网发布的数据,截至4月3日,常德法院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实时直播案件2934场,庭审直播累计观看量超30万人次。
“你的案件已于某月某日受理……”从2018年开始,常德法院开通案件流程主要节点短信推送功能,诉讼当事人或代理人均会收到案件重要流程节点的手机短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接受包括当事人在内的社会各界监督。
他们还引入司法文书纠错、法律条文查询、电子档案录入、庭审语音识别等系统,充分利用数字法院系统预警功能,借助信息化的“东风”和“智慧”的力量,在满足当事人知情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监督,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最终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燕岩山 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