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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发出首份“婚姻冷静期”调解书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06-11 16:31:52
摘要:6月11日,桃源法院陬溪法庭就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发出了首份“婚姻冷静期”调解书,该案的承办法官为该庭副庭长饶胜兰,饶庭长经审理认为这段婚姻还有挽回的余地,建议双方可以考虑六个月“冷静期”方案,经双方当事人同意,适用六个月的“婚姻冷静期”。这是桃源法院对离婚纠纷案件适用“婚姻冷静期”的首次尝试。据了解,“婚姻冷静期”工作机制是桃源法院今年推行的一项新举措,目前正以陬溪法庭为试点正在推行中。“婚姻冷静期”工...

 

6月11日,桃源法院陬溪法庭就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发出了首份“婚姻冷静期”调解书,该案的承办法官为该庭副庭长饶胜兰,饶庭长经审理认为这段婚姻还有挽回的余地,建议双方可以考虑六个月“冷静期”方案,经双方当事人同意,适用六个月的“婚姻冷静期”。这是桃源法院对离婚纠纷案件适用“婚姻冷静期”的首次尝试。

据了解,“婚姻冷静期”工作机制是桃源法院今年推行的一项新举措,目前正以陬溪法庭为试点正在推行中。“婚姻冷静期”工作机制是在调解和好和调解离婚之间设置的一种新的调解方法和结案方式,引导当事人在感情冷静期内冷静思考双方的感情基础、婚姻现状、子女成长、有无和好可能等问题,从而自我反思、自我调整,努力化解家庭矛盾,旨在把维持和改善现存的婚姻关系作为首要的价值取向,最大限度地达到夫妻和好、家庭和睦、社会稳定的效果。原则上,在六个月的婚姻冷静期内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冷静期限届满前,双方可根据有关情况向法院申请适当延长。此举将对挽救出现危机的婚姻家庭,积极修复双方关系,维护婚姻稳定和谐具有积极作用。(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艾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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