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企业借贷纠纷案。
2017年6月,被告常德某贸易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向原告某财务公司借款780万元,用于购买商用车。借款后,该贸易公司逐月按时偿还了借款本息。但从2018年12月起,受市场影响,该公司的经营遇到了一定的困难,再无力偿还借款。某财务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向鼎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冻结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了解到该公司并不是有意赖账,且银行账户冻结后,影响到了企业经营机制转化,遂立即召集当事人进行协商,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并握手言和。该贸易公司顺利地进行了股权结构调整和经营机制的转化,企业焕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李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