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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按揭需慎重,且买且珍惜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06-18 15:09:23
摘要:近年来,人们的消费观念发生了改变,预支付的消费模式已经成为人们的消费主流。按揭购车的模式出现,让更多的老百姓拥有汽车的愿望得以实现,按揭购车只需要消费者证明自己具有偿还能力以及提供相关证件,消费者立马就能将自己的爱车开走,但购买仍需量力而行。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法庭近日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李某在今年的3月份经人介绍购买了被告陈某的小货车一辆,陈某的小货车系按揭购买,因按揭贷款尚未偿还完毕,...

近年来,人们的消费观念发生了改变,预支付的消费模式已经成为人们的消费主流。按揭购车的模式出现,让更多的老百姓拥有汽车的愿望得以实现,按揭购车只需要消费者证明自己具有偿还能力以及提供相关证件,消费者立马就能将自己的爱车开走,但购买仍需量力而行。

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法庭近日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李某在今年的3月份经人介绍购买了被告陈某的小货车一辆,陈某的小货车系按揭购买,因按揭贷款尚未偿还完毕,陈某无法取得车辆登记证书,车辆也就无法过户给李某。陈某将此情况告知李某,并向李某承诺,按揭车的月供由自己偿还,贷款一旦还清立即将车辆过户于李某名下。随后,李某将购车款支付给陈某,陈某给李某打了一张收条,车辆的交易就此达成。交易过了三天,令李某没有想到的是,刚买的小货车停在家里却不翼而飞,李某立即报警,经过警方的调查,该车辆因车主陈某连续逾期偿还贷款三个月,被某金融贷款公司拖走,李某这才意识自己受到了欺骗,一纸诉状将陈某告上了法庭。通过开庭审理,陈某承认了自己逾期还款的事实,因自己无力偿还每月的按揭款,便想出了将车转卖他人,自己拿钱完事的低劣手段。最终承办法官对被告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陈某同意了李某撤销购车合同并返还购车款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最终达成调解。

按揭购车这一消费模式虽然给老百姓带来了便利,但“提前消费”一定要量力而行,预估好自己的偿还能力,不要因为无力偿还而导致车辆被强制收回,更不要萌生一些“害人害己”的想法。 (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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