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法官在审理离婚纠纷案件时,都希望尽全力化解矛盾,让当事人之间重归于好。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这对夫妻虽然最终未能和好,但他们的离婚方式别具一格,令人赞赏。到庭时,本是“怨气十足”的两人经过法官巧妙调解后,双方“握手说再见,分手也快乐”。
易某(女)与吕某(男)系再婚夫妻,两人均年近60岁,在结婚9年后,易某诉至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诉称“日子过不下去了”,要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易某表示其与吕某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因性格不和,夫妻间沟通少,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且吕某有酗酒习惯,经易某多次劝阻无效,易某认为吕某对其关心置若罔闻,在因琐事多次争吵后伤害了夫妻感情,导致双方长期分床而居,后演变为分居至今。其与吕某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要求与吕某离婚,婚后,双方共同购买了房屋、车库、车辆等并共同经营生意,请求法院对其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
庭审之初,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双方情况后,先对其进行了耐心劝说,希望两夫妻能和好,生活方面要多沟通、互相信任,生活总会有摩擦,要多站在对方立场考虑问题。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重组家庭的生活更要用心经营,今生有缘成夫妻,更加应该珍惜。易某和吕某听后,开始互相抱怨过去共同生活的种种矛盾和不快乐,均表示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要离婚,希望能在法院主持下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考虑到当事人意愿,开展了对共有财产的调解工作。往往在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处理上当事人之间分歧是最大的,有时调解会是一场“拉锯战”,双方互不退让时很有可能调解失败。此时,承办法官对易某和吕某的现有生活和收入状况作了分析,并细致地进行法律宣传,易某和吕某在进行一番“权衡”和“较量”后最终各退一步,“爽快”地达成了调解协议,也表示产权变更时双方一定会尽全力配合对方,吕某承诺的支付易某11万元钱也是筹钱当庭现金支付兑现。
此次调解是成功的,虽然双方最终未能继续前缘,但“分手”的场面大家都是开心地,感恩对方过去共同生活时的照顾,并寄予对方美好祝福,能找到更好的。临走时,易某和吕某对承办法官此次调解表达了由衷谢意。看到这个画面,大家心里感到欣慰,这是一场体面、大气的离婚方式。临走时,易某和吕某还相约吃了顿“散伙饭”。
法官寄语:夫妻缘尽了,放手也是一种爱。放下所谓的怨恨和成见,潇洒地离开,开启新生活。宽容别人,也是宽容自己。(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