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吃完饭休息半个小时,咱们继续调解。朱某身体不便,从乡下过来一趟不容易,争取今天把案子调解好!”7月30日午饭时,桃源法院漆河法庭负责人梁进对法官助理张文如是说,他们正在调解的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从早上九点开始调解,双方态度坚硬,不愿退让,为了尽快解决纠纷,梁进主动牺牲休息时间用来调解。
据了解,原告朱某是常年从事建筑的瓦匠。2018年6月桃源县某养猪场雇请朱某从事污水处理池的工作。朱某来到猪场工作的第一天,走到污水池的间墙上观察计划施工,未料一脚踩空,摔到深达2米的污水池底。朱某受伤后去医院住院治疗。朱某的伤情经鉴定构成四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朱某将养猪场告至桃源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养猪场赔偿其因此次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60余万元。
此前为了尽快化解纠纷,使朱某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责任划分不明确,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7月30日上午九点,承办法官再一次将当事人约到了漆河法庭,因朱某受伤后腿脚行动不便,法官在三楼会议室、一楼办公室开始了来回跑的“背靠背”调解模式。一开始双方均不同意让步,使得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法官并未放弃,给当事人说“没关系,吃完饭我们接着调。”
下午一点,调解继续开始,法官一方面向原告指出事故发生后被告态度诚恳,一直在努力解决问题,垫付了大量医药费,且事故的发生与原告自身也有关系;另一方面告知被告护理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的由来与计算依据,分析证据,释法析理。下午5点,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这场调解历时八个小时,承办法官牺牲休息时间办案的态度也深深感动了原告朱某,他在签字摁完指印后,感激地说拉着梁法官的手说:“感谢您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帮我争取到了赔偿款,您是为民办事的好法官!”(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伍梦霞 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