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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涉恶案件 多人获十年以上刑罚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08-16 11:06:36
摘要:2019年8月16日上午,按照湖南高院统一部署,常德市法院系统开展涉恶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共有60名罪犯受到法律严惩,并有多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临澧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图汉寿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图此次集中宣判活动,共涉及恶势力犯罪案件8件60人,分别在常德中院和鼎城、汉寿、石门、临澧四个基层法院公开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人民群众参与旁听。其中,鼎城法院审理的寇天有等23人非法拘禁、抢劫案,其中...

2019年8月16日上午,按照湖南高院统一部署,常德市法院系统开展涉恶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共有60名罪犯受到法律严惩,并有多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临澧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图

汉寿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图

此次集中宣判活动,共涉及恶势力犯罪案件8件60人,分别在常德中院和鼎城、汉寿、石门、临澧四个基层法院公开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人民群众参与旁听。其中,鼎城法院审理的寇天有等23人非法拘禁、抢劫案,其中寇天有等5名被告人依法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合计36万余元;临澧法院审理的李可强等14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其中李可强等6名被告人依法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石门法院审理的王辉等6人强迫交易案,其中王辉等6名被告人依法被判处四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合计1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4万余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常德市法院系统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截至8月15日,一审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20件556人,二审审结26件146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86人。对涉恶案件集中公开宣判,充分表明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以办案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坚持依法严惩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扫黑除恶与打击“保护伞”同步,强化责任担当,奋力攻坚克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取得新突破。 (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 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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