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八旬的李大爷最近碰到了烦心事,2018年借给朋友张某某6万元钱,约定借期一年,现在还款时间已经过了几个月,张某某却迟迟不还,无奈之下李大爷一直诉状将张某某及其妻子王某某告上了法庭。
李大爷诉称,2018年5月18日,张某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向李大爷借款,在有人见证的情况下,李大爷在西洞庭农业银行取款6万元借给张某某,张某某出具了借条,约定借期一年,月息9厘。王某某作为张某某的妻子,理应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鼎城区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多次联系张某某,张某某表示对借钱一事没有异议,但现在没有钱还。考虑到双方系朋友关系,且李大爷年岁较大,法官助理通过细致耐心的沟通,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自愿达成了庭前调解,李大爷放弃了部分利息,张某某夫妇俩同意于两个月后一次性偿还,否则仍需按借条约定的利息支付。双方握手言和,法院当场制作了调解书送达给当事人,案件得以完美结局。(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王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