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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开展普法宣讲 助力城市建设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09-11 18:44:04
摘要:近日,桃源县陬市镇人民政府召开德源路改造工程协调会,桃源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门委员何世龙出席,并就该项目涉及的拆迁问题进行普法宣讲。会议开始,首先德园路改造工程项目的开发商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张政斌主任介绍了道路规划情况,沙永科副镇长就项目拆迁问题进行了说明,何世龙专委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并就行政强拆政策法规进行了宣讲。何世龙专委指出,陬市镇德源路改造工程由陬市镇总体规划,经陬市镇、桃源县及常德市三级...

近日,桃源县陬市镇人民政府召开德源路改造工程协调会,桃源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门委员何世龙出席,并就该项目涉及的拆迁问题进行普法宣讲。

会议开始,首先德园路改造工程项目的开发商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张政斌主任介绍了道路规划情况,沙永科副镇长就项目拆迁问题进行了说明,何世龙专委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并就行政强拆政策法规进行了宣讲。

何世龙专委指出,陬市镇德源路改造工程由陬市镇总体规划,经陬市镇、桃源县及常德市三级人大审核同意,属于政府规划道路网建设,是基于公益事业的建设项目。中国各项建设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进,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与理解。德源路在规划中承担了消防通道、缓解交通压力、疏通城镇道路的功能,其建设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目前我国在经济建设中,对待拆迁问题时不仅坚持让利于民的原则,也坚持个体必须服从集体的原则。同时指出,人民法院是进行司法审查的最后一关,基于公益建设目的,对于据不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人民法院在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法官提示,拆迁过程中,同一地区,全镇、全县均执行同一拆迁补偿标准,不可能因一个或几个人的行为改变拆迁补偿标准。政府在征地拆迁中让利于民,通过征收补偿、产权置换等方式,保证拆迁户能购买到同等面积的房产并装修入户,但拆迁户切不可抱有企图因拆迁发财的想法。(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陈晓露 伍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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