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至17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袁某等23人涉嫌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容留他人吸毒一案。
据了解,2017年5月至2018年10月间,被告人袁某为实施开设赌场犯罪,先后纠集罗某、陈某、杜某等其余22名被告人,以及丰某、黄某等共50余人,组成固定的犯罪组织,在桃源县架桥镇、盘塘镇、漳江镇等地的偏僻处,开设流动推牌九赌场至少270余次,抽头渔利达1000万余元。被告人袁某等人形成犯罪组织的强势地位,打击竞争对手,树立非法权威,寻求非法保护,在犯罪组织内制定、形成纪律规约,还实施故意伤害犯罪一次,致一人重伤;采取暴力威胁的方法实施寻衅滋事犯罪一次,容留他人吸毒犯罪二次,严重扰乱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是恶势力犯罪集团。
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对2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分别进行了讯问、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就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公诉机关和各被告人的辩护人就定罪、犯罪事实、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合法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公开公正,连贯有序。
该案将择期宣判。(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伍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