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从立案庭领了一份厦门市湖里区法院委托送达的材料,受送达人龚某电话无人接,只能去村里找他。我查看材料后发现这是一个网络分期贷款的案件,被告龚某是个本地户籍的年轻人,2017年在网上分期购买了一个7000多元的“苹果”手机,此后一直未还款,贷款公司遂按照贷款合同将其诉至当地法院。回到庭里后我正好要去龚某家那边送达另一个案件的副本,所以马上出发了。村民服务中心很好找,向龚某村里的村干部表明来意后,他表示知道这个事情,此前村里也收到过相关材料,但龚某外出一直未归,只有父母在家,他父母知道这个事情后很着急。于是我请他给龚某的父亲打电话,让他来村里一趟,一方面是履行送达的任务,另一方面也想给他出出主意。
龚父很快就到了,是一个朴实的农村父辈形象,我给他说了此行的目的,看他不怎么明白,又向他介绍了龚某这个案件的案情,同时告诉他要与龚某尽快联系,把欠的钱还上,一旦法院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龚某可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他会产生不良影响。听到这儿龚父愈发着急了,说愿意替儿子把钱还了,我让他不要急,先与贷款公司联系,贷款公司的目的是收回欠款,有偿还意向的话应该没什么大问题。龚父不会普通话,让我帮忙联系一下,于是我照着材料上的电话打了过去,原告公司表示龚父可以代为偿还,按合同约定欠款本息共计11900余元,还清后便会向法院撤诉。我又向他们表示龚父并不宽裕,欠款利息能否减免一些,最终该公司同意减少2400元利息。之后我询问了付款方式,经核对,对方提供的账户信息与贷款合同载明的以及该公司对外公开的账户一致。为了进一步核实,我又与当地法院承办人取得联系,对方表示该公司有几百件类似案件,很多都是提前还款后撤诉,没什么问题。一系列工作做完后,龚父皱着的眉头也舒展了,我告诉他按照合同上载明的原告公司账户信息把9500元转过去,备注好是偿还龚某的欠款,保留好转账凭证,等对方撤诉就可以了,如果对方不撤诉,凭手机里的通话录音、转账凭证也可以向当地法院说明情况,促成调解,龚父向我表示感谢。
离开村民服务中心的时候,村干部笑称我这是调解了别人的案件,多管了一个闲事,我也笑了笑,确实是多管了,但说起来为本地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是我们的本职工作,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便不是多管闲事了。
当天下午龚父给我打电话,说钱已经转过去了,我打电话告知原告公司,其表示会尽快核对并申请撤诉。(作者系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鲁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