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明知自己已经通过现金方式领取过工资,却在公司操作失误重复发工资后选择沉默,并想据为己有拒绝归还,最终被公司起诉。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据了解,雷某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到桃源县某处工地参与施工,他在该工地做过一段时间小工,为方便工资发放,他曾向劳务派遣公司提供了一张本人的银行卡。2019年1月,雷某从该工地离职,并在春节前用现金结清了所有工资。2019年3月至5月,由于劳务公司未及时核对工资表明细,分三次向雷某提供的工资卡内再度汇入工资4900元、4800元、3220元。而雷某明知自己已领取了工资,在发现银行卡重复存入工资后并未发声,劳务公司发现后多次向其追讨,但他都拒不归还,想占为己有,双方经公安机关调解未达成协议。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便将雷某诉至法院。
该案审理过程中,通过承办法官的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雷某当庭返还了不当得利所得款项。
承办法官表示做人要诚信,做事要牢靠,不要因金钱而丢失了人格。 (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伍梦霞 陈莎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