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君子好财,取之有道。无缘无故天上哪会掉下“馅饼”,获取的不当利益最终还是要返还的。
今年8月,王某以李某不当得利为由向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返还王某误转的27800元。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7月,王某因操作失误错转27800元至李某账户,多次联系李某未果后不得已起诉。庭审过程中,李某一直坚持王某所转款项为自己用八千元美金兑换所得,但其陈述与原告提交证据矛盾,存在诸多漏洞。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郭橙程向李某阐述其中的利害关系,最终李某愿意返还,王某也认识到自己在该起事件中存在一定的责任,给李某带来了不便,愿意减少李某返还的款项作为补偿,并给予一定的返还期限,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利益,不当得利人需要对获利的原因作出合理解释和说明,否则需要依法返还。(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符佳冕 郭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