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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11-01 15:57:09
摘要:“他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坐牢了,没有对我有任何的抚养。如今他没有依靠就让我负责养老,我不接受!”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儿子因父亲未尽抚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最后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化解了双方矛盾,促使俩人达成赡养协议。该赡养纠纷案中,由于老王年轻时被捕入狱,期间与小王母亲离婚,未对小王尽抚养义务。因入狱多年,老王出狱后没有一技之长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导致生活无着落,于是找到小王讨...

 

“他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坐牢了,没有对我有任何的抚养。如今他没有依靠就让我负责养老,我不接受!”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儿子因父亲未尽抚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最后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化解了双方矛盾,促使俩人达成赡养协议。

该赡养纠纷案中,由于老王年轻时被捕入狱,期间与小王母亲离婚,未对小王尽抚养义务。因入狱多年,老王出狱后没有一技之长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导致生活无着落,于是找到小王讨要赡养费。小王如今已成家立业,面对父亲的赡养要求,他断然拒绝。他认为老王没有尽到做父亲的抚养义务,做儿子的也就没有必要承担赡养义务,多次讨要无果后,老王一纸诉状将小王告上了法庭。

该案事关家庭人伦及老年人的赡养问题,为妥善解决问题,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矛盾分歧。老王表示其没有生活来源,小王则态度坚决,分文不给,上哪告都奉陪到底。

本是一家人却形同敌我,承办法官经多次接触了解到,王某年事渐高,对过往深表悔恨,现如今还有两个小孙子甚是讨喜,老王十分想要修复亲情,但儿子将其拒之千里,对其之前的行为不能释怀。找到问题症结后,承办法官从法理、伦理、人情、家庭和个人的长远利益等多维度激发双方的责任心,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促使双方打开心结,达成调解协议。小王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同意按月支付老王800元生活费。(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伍梦霞 陈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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