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湖北公安县法院副院长雷玻一行来到安乡县法院,就环境资源审判开展了深入交流。
湖北公安县与安乡县接壤,境内有五条河流流入安乡,在环境资源保护方面有很大的交流合作空间。会上,双方各自介绍了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开展的工作,分享了典型案件的审判经过,表达了加强两县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合作的希望。
今年7月24日,湖南、湖北两省高院院长共同签订了《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旨在建立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协调解决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安乡县法院和公安县法院的这次交流,是为了落实框架协议精神的首次交流,也必将促进两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有利发展。(融媒体记者:赵凯 通讯员:李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