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常德中院与人保财险常德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常德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饶南丙、副院长孙权新、审委会专职委员祁圣友,人保财险常德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宋维君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双方签署“人民法院+人民保险”战略合作协议,是积极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战略合作指示精神,不断深化司法改革,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力推进解决执行难题的重要举措。推出的“司法救助+保险”,旨在解决困难当事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的问题;推出的“财产保全+保险”,旨在解决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没有足够保证金或抵押物的问题;推出的“执行悬赏+保险”,旨在解决被执行人财难寻、人难找的问题;推出的“司法抚恤+保险”,旨在解决执行公务干警受到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足额赔偿的问题。
饶南丙同志在签约仪式讲话中指出,双方战略合作在常德中院和人保财险常德分公司的发展史上都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必将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一是回首昨天,意义非凡。双方通过艰辛努力,开拓了人保财险新的领域,实现了人保财险和司法的有机融合;二是把握今天,务实合作。在日常工作中双方要建立好组织领导、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规范运行机制。三是谋划明天,成就未来。创新、合作没有止境,要不断加强合作的广度、深度、力度,破产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都可积极探索,希望双方共同携手,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融媒体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燕岩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