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周融媒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告知书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2-01 09:08:29
摘要: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的同时,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七至初九)的开庭、调解、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2月3日至2月8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五)期间的开庭、调解、听证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的同时,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七至初九)的开庭、调解、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2月3日至2月8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五)期间的开庭、调解、听证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但已经公告送达传票或者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要求不改期除外。案件审理具备通过互联网开庭条件的,当事人可申请网上开庭。

(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可联系法官申请延期开庭,本院予以准许。

(三)根据上级通知,即日起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涉诉信访接待场所,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务和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在此期间,申请诉讼立案、来访等,请通过“湖南省网上法院”、“湖南移动微法院”、邮寄材料、电话等方式申请办理。本院将切实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网上诉讼服务。

(四)执行工作查控系统优先实施财产查控措施,暂缓开展集中执行、夜间执行等活动。如财产查控措施涉及防疫、疾控的企业和人员,原则上暂缓采取查控措施。

(五) 拟到本院旁听案件庭审的,建议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进行观看。

(六)优先采取电话、微信、短信等平台与诉讼当事人进行沟通、听取诉讼意见,确保改期案件在疫情控制后保质高效结案。

(七)疫情防控期间,有特殊情况需亲至法院办理业务的当事人、代理人,请事先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务必戴上医用口罩、医用手套,并配合法院进行体温监控。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附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相关联系方式:

1.邮寄材料地址: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邮编:415000。

2.诉讼服务中心电话:

0736-7368205;0736-7368203。

3.网上立案平台:

//dzfy.hunan.gov.cn:8000/hunanwsfy/

4.网上调解平台:

http://tiaojie.court.gov.cn/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