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通过“线上办公”“线上执行”等方式,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零接触当事人办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
今年2月24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周某某与被执行人邱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为了不让该案受疫情影响,鼎城区法院充分利用电子网络,承办法官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后,第一时间使用微信、短信等方式电子送达执行通知。
当日下午案件承办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给被执行人邱某某释法明理,并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带来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表示由于拮据当前只能还款10000元,随后案件承办人通过微信联系了申请人,申请人愿意放弃小部分货款,双方达成和解。
双方当事人互加微信后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货款。
前后历时四天2020年2月27日该案执行完毕。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鼎城区法院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及安排部署,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借助移动执行平台,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用线上执行模式推动执行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融媒体记者:邱琪 通讯员:刘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