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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法院:冤家宜解不宜结 二十二年债务一朝清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3-26 11:39:14
摘要:3月20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无接触执结了一起长达22年的债务纠纷案件。被告宋某某在1991年至1997年间,先后三次找原告成某某共借现金38746元。后,成某某多次上门找宋某某索讨欠款,均被拒付。1998年4月8日,成某某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鼎城区法院调解,原被告之间达成协议,宋某某将价值13000元的货车抵偿给成某某,余下的25746元欠款在2001年12月底前付清。到了约定时间,被告宋某某仍旧以经济困难为理由,拖欠...

3月20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无接触执结了一起长达22年的债务纠纷案件。

被告宋某某在1991年至1997年间,先后三次找原告成某某共借现金38746元。后,成某某多次上门找宋某某索讨欠款,均被拒付。1998年4月8日,成某某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鼎城区法院调解,原被告之间达成协议,宋某某将价值13000元的货车抵偿给成某某,余下的25746元欠款在2001年12月底前付清。到了约定时间,被告宋某某仍旧以经济困难为理由,拖欠剩余欠款。由于原告法律意识不强,未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笔账一直拖到了2020年。

3月4日,已是花甲之年的成某某向鼎城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由于当前处于疫情防控阶段,鼎城法院执行干警将执行程序全搬到“线上”,通过利用微信、电话等“无接触式”联络当事人,沟通案件情况。考虑到被执行人宋某某年岁较大,在做被执行人工作的同时,法官联系了被执行人的儿女,与他们多次沟通,从情理法理入手,让其换位思考。最终,3月20日,宋某某的儿女利用网上转账的方式将25746元欠款交还给了成某某,长达22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完美的句号。(融媒体记者:邱琪 通讯员:张晨 刘阳阳)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