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云开庭”方式审理一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决定案件,通过互联网实现北京、湖南澧县、湖南常德三地的原告、被告、法官同步庭审。经审理,当庭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世杰和委托代理人代表澧县人民政府出庭应诉。
法庭庭审现场
互联网“云”审判画面
2019年9月,原告田某通过邮寄方式向某镇人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得到回复后,同年10月向澧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该县人民政府收到复议申请后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要求某镇人民政府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并驳回原告田某其他复议申请。因原告田某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遂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合议庭成员
为方便当事人,做好疫情防控,该院采取“云开庭”审理模式,依照法定程序审理该案,合议庭认为该案行政复议决定认定事情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遂当庭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近来年,常德中院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融媒体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左龙 管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