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规定的义务。5月12日,桃源县法院桃花源法庭来到辖区茶庵铺镇茶庵铺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收获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原告何老汉已85岁高龄,共育有两子一女。何老汉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曾因赡养问题与三位子女在茶庵铺镇司法所达成过调解协议,但子女未按协议履行。无奈之下,何老汉一纸诉状将三位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赡养义务。
受理此案后,为尽快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慰藉老人受伤的心灵,承办法官决定特事特办,考虑到老人年迈且行动不便,精心选择到老人住所地村委会进行巡回开庭,依法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庭审中,法官耐心倾听了何老汉的诉求,也听取了三位子女的不满与委屈,了解何老汉家庭矛盾的前因后果。庭审后的调解阶段,法官一方面做子女的工作,明确告知其赡养父母是其应尽的义务,赡养不仅指的是物质方面,还包括日常生活及精神等方面,其不应以父母之间存在矛盾为由而拒绝照顾父亲。一方面做何老汉的工作,告知其作为长辈应体谅子女的难处,多些宽容与理解,少些责难,努力与儿女协商解决家庭纠纷以安享晚年。
通过法官从法律和情理两个方面进行剖析和开导,以及耐心的沟通和交流,儿女们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纷纷表示愿意探望和照顾父亲,何老汉对待儿女们的态度也有所缓和,气消了大半,心结也解开了。最终双方心平气和的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何老汉随小儿子共同生活,大儿子和女儿每月各自承担300元赡养费。
此次巡回审判,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极大反响,在场群众纷纷表示,这样的形式非常好,通过典型案例让大家受到了最直接而生动的教育,零距离学习法律知识,感受司法威严。 (融媒体记者:邱琪 通讯员: 雷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