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普通老百姓,买个房子不容易,差不多一辈子的积蓄了!连个证都办不出来!”
“没证的房子有啥用!现在连人都找不到了!我不活了!”
“大不了杀到武汉,咱们一起拼命去!”
忙碌的周一早上,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接待室里十来人群情激奋,陈法官和曹助理忙着安抚众原告的情绪,一边送达材料,做好解释工作:“大家放心,法院受理了,就会尽全力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大家先平静平静,我们会尽快联系到被告,把事情弄清楚。”
原来,鼎城法院这次一共受理了14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被告均为武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作为开发商在常德市鼎城区销售房屋后因种种原因未给购房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双方协商未果,购房者诉至法院,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送走这波当事人,陈法官和曹助理顾不上喝口水,就驱车来到被告在常德的售楼部,发现办公室早已人去楼空。“没有有效的联系方式,要去武汉一趟吗?”曹助理问道。“可能得去一趟……诶,贾庭长最近不是在武汉出差吗?我们让他给找找?”陈法官眼睛一亮:“这就联系他!”
彼时,穿梭在火炉武汉的贾庭长正忙着跑工地、找设备、查房产,接到曹助理求助的电话,了解案情的紧迫性后,他放下手中其他工作满口应承:“你把公司地址发给我,我这就去找!”
正是七月时节,酷暑难当,两个多小时后,汗流浃背的贾庭长终于找到了这家公司——大门半掩着,门外一辆三轮车,门内一大堆杂物胡乱堆放着,整个公司空无一人。贾庭长不甘心,一层一层爬上去找,功夫不负苦心人,终于在楼上找到了一个租赁户,问到了一些情况:“公司好像没怎么开门了,也不知道还在不在营业……但是偶尔还是有几个人来过。”贾庭长四处搜索,目光落在了墙上一张写有电话号码的白纸上,“死马当作活马医”,贾庭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打了电话,接电话的是该公司一名女会计。女会计警惕性非常高,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各种利益盘根错节,她不愿将负责人号码告知。贾庭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软磨硬泡终于问到了号码。
贾庭长辗转多时找到了公司的负责人。“不是不想给他们办,我们现在也有很多困难……”公司负责人说起来也是一把辛酸泪。“我理解你们的处境,确实不容易,但是给购房者办证也是你们的法定义务,办法总比困难多,法院也会给双方搭桥梁的……”最终,负责人松了口:“我们会派人到常德去协商处理这件事,到时候就麻烦你们敲敲边鼓了。”
镜头切换至常德。陈法官和曹助理与武汉公司派过来的代表诚恳交换意见,提出解决方案:“武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向原告移交不动产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不动产登记询问及风险告知单、小区登记发证审批表、不动产产权证、委托书、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产权清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协助办证的相关资料,原告领到上述资料后自行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
听到这里,14名原告才终于吃下了这颗定心丸,愿意接受和解,。一场暴风骤雨在湘鄂联动、全庭协力之下,终于变成了和风细雨。(融媒体记者:赵凯 通讯员:付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