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周融媒

武陵区法院:一级响应前退伙 法官调解息诉争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6-28 09:03:09
摘要:2016年8月,万娟和刘梦两个闺蜜商议办个教育机构,主营学生托管和课外补习,刘梦邀集四个朋友一起投资加入,五个人信心百倍签订合伙协议,并开设了教育公司。万娟和刘梦负责教育公司日常事务,公司从零开始,租用场地、招生、教学、托管,从第一个学生开始慢慢走上正轨,经营三年没有分红。股东们认为万娟原始出资不到位,而且经营账目不公开,要求退伙。1月22日,股东会议达成决议,刘梦等五名股东退伙,万娟退还五人的原始投资。...

 

2016年8月,万娟和刘梦两个闺蜜商议办个教育机构,主营学生托管和课外补习,刘梦邀集四个朋友一起投资加入,五个人信心百倍签订合伙协议,并开设了教育公司。万娟和刘梦负责教育公司日常事务,公司从零开始,租用场地、招生、教学、托管,从第一个学生开始慢慢走上正轨,经营三年没有分红。股东们认为万娟原始出资不到位,而且经营账目不公开,要求退伙。

1月22日,股东会议达成决议,刘梦等五名股东退伙,万娟退还五人的原始投资。次日,万娟退还第一期款项。 2月25日,六位股东将股东会议决议内容形成退伙协议,万娟给付第二期款项。

1月23日,湖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小学延迟开学,教育管理部门要求课外机构延迟开展托管业务及课外辅导。已经缴纳托管费及学费的家长纷纷要求退款,员工也时有辞职,按照退伙协议第三期款项给付时间是6月30日。

万娟感到压力非常之大,不能应对眼前困难,遂反悔退伙协议,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导致退伙协议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要求解除退伙协议。

刘梦等人坚决不同意解除退伙协议,认为在签订退伙协议之前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出现,双方都知晓并对风险有所预计,在一级响应后形势非常明朗,而万娟为取得教育公司全部股权,签订书面退伙协议,又支付第二期款项,充分表明合同关于股权转让的目的已经实现,关于投资款的退还已经部分履行,不存在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问题。

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万娟认为经营状况不理想,收入大幅减少,马上又要面临房租支出、退还投资款等难题,不解除退伙协议实在是难以支撑;刘梦5人觉得投资款已经被万娟使用三年多未见收益,而且因为产生的矛盾双方已经失去信任基础,无法再行合作。

这一普通民事案件,涉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很大的特殊行业,简单判决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法官明确向双方表明该案的处理,鼓励双方进行调解,在法庭上组织调解,引导双方接触进行协商。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综合各方意见,从案件实际情况出发,归纳四种调解思路,最后就双方倾向认可的延期还款的思路上,展开进一步调解。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在继续履行退伙协议的基础上,将所有付款时间均往后延期一年,退还投资款金额减少10万元。

这个调解协议签下了,万娟舒了一口气,压力立马减轻了,刘梦5人也表示理解万娟难处,希望教育公司能够渡过难关,双方握手言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因为疫情影响有些行业、市场主体会出现履行合同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鼓励调解、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才能在更大程度上解决矛盾,恢复生产,恢复大家的信心。(融媒体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谢玉鸣)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