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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法院:退租故意破坏装修,房东起诉获赔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7-14 08:52:55
摘要: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疫情期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租客因做生意租赁了某房东的门面,疫情期间生意亏损,租客便不愿意继续承租涉案门面。租客退租后,房东去门面查看时发现,屋内一片狼藉,地板、门窗、吊顶等均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房东诉至鼎城法院,要求租客将门面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在鼎城法院主持调解的过程中,作为被告的租客表示,自己当初租的是毛坯房,为做水果生意而斥资装修了门面,因受疫情影响...

 

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疫情期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租客因做生意租赁了某房东的门面,疫情期间生意亏损,租客便不愿意继续承租涉案门面。租客退租后,房东去门面查看时发现,屋内一片狼藉,地板、门窗、吊顶等均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房东诉至鼎城法院,要求租客将门面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在鼎城法院主持调解的过程中,作为被告的租客表示,自己当初租的是毛坯房,为做水果生意而斥资装修了门面,因受疫情影响,水果销量惨淡,入不敷出,便与房东即本案原告商量提前结束房屋租赁合同,并希望房东能补偿自己一定的装修费用。因房东不同意补偿其装修费用,租客一时间产生了不平衡的心理,认为门面是自己出钱装修的,既然房东不同意补偿装修费用,那么也不能让房东享有现有的装修,于是将铺好的地砖逐一敲坏,将卷闸门、吊顶等拆除。

那么租赁毛坯房进行装修后,退租时屋内装修是否能随意损坏?房屋租赁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应当贯彻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不仅体现在可以自主选择合同相对方、协商确定租赁期限、租金及交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还体现在对装饰装修的处理上。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门面出租协议》载明:“若乙方不租后,室内装修不能动,甲方不补偿装修费”,可见双方对租赁期间装饰装修的处理有明确约定,承租人退租时不能损坏装修,且出租人无需补偿装修费用。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被告认识到了自己一时冲动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最终同意赔偿原告18000元,并将损害的门、窗修复。(融媒体记者:赵凯 通讯员:张灿红)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