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某与蒋某是邻居,雷某经营衣服,蒋某妻子王某经营窗帘,两家关系本来不错,但因为雷某的一句话,双方闹得不可开交。王某认为自己遭到雷某的污蔑,向丈夫蒋某说起此事,蒋某听后怒不可遏,于是去找雷某理论,与雷某发生争执扭打在一起,雷某被打成轻微伤。事件发生后,当地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等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未能达成和解,最终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雷某因住院医疗费4000余元及误工等损失未得到赔偿,来到鼎城区人民法院黄土店人民法庭咨询,欲提起诉讼。
黄土店法庭庭长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有较好的调解基础,便与蒋某取得联系,最终双方调解意见的差距仅500元,但谁也不肯让步,调解陷入僵局。双方是邻居,僵持下去不仅矛盾无法得到化解,甚至可能升级,于是姚庭长邀请当地司法所、村委会书记、村治调主任及人民调解员,希望一起去双方所在村委会进行现场协调,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当地。
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服气,甚至发生激烈争吵,但经过在场人员一致劝解,双方逐渐恢复了平静,并最终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为把化解成果固定下来,姚庭长建议双方共同申请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两方当事人欣然接受,当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申请书。
事后,姚庭长告诫双方当事人,以后行事千万不要冲动,有误会可以心平气和讲清楚,有矛盾可以向村委会、司法所、法庭等申请协调,没有必要演变为吵架、打架,不然只会两败俱伤,今后希望双方能放下这件事情,保持友好的邻居关系。(融媒体记者:赵凯 通讯员:鲁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