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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巧用“五老”力量 法官与调解员合力化解十年纠纷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11-04 17:19:08
摘要:标的额只有5000元,欠款时间却超过10年,只因双方互不退让,针锋相对。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桃花源法庭受理了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巧借”五老“力量,最终成功调解,长达十年的欠款也于当日结清。据了解,王某自2009年起向张某经营的商店供应鞭炮,双方多次发生买卖关系。由于俩人关系较好,鞭炮的供应一直以“先供货后付款”的方式进行。年末,双方对货款进行结算时,张某向王某出具了欠条一份。出于合作关系,王某一直...

 

标的额只有5000元,欠款时间却超过10年,只因双方互不退让,针锋相对。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桃花源法庭受理了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巧借”五老“力量,最终成功调解,长达十年的欠款也于当日结清。

据了解,王某自2009年起向张某经营的商店供应鞭炮,双方多次发生买卖关系。由于俩人关系较好,鞭炮的供应一直以“先供货后付款”的方式进行。年末,双方对货款进行结算时,张某向王某出具了欠条一份。出于合作关系,王某一直未索要余款。2017年,因王某失信未及时供应鞭炮,导致王某与张某的关系恶化,张某开始断绝与王某的往来。后王某多次上门索要欠款,张某均拒绝支付。

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了解到案件标的不大,双方对欠款金额并无异议,便向当事人询问了具体缘由。在沟通过程中,王某道出失信于张某的原因是鞭炮厂发生了事故,而张某觉得王某未及时供货应当赔偿自己的损失。

由于双方关系恶化,不能同坐一处。法官遂邀请调解员彭某帮忙组织调解。彭某是当地人,对张某较为熟悉,在当地也有一定的威望。通过采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彭某与承办法官一同与双方进行了沟通,王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当场同意张某少支付10%货款;而张某亦认识自己拖欠货款时间过长,也有不对之处,便立即支付了货款。至此,十年欠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记者:赵凯 通讯员:伍梦霞 张曼)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