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在死者方某的诉讼范围内,其继承人依法取代死者的诉讼地位,直接参与诉讼,并与被告某置业公司调解获得了赔偿。
事情还得从2018年说起,方某入职到该公司担任施工员,双方约定月工资为8千元。双方工资支付至2019年6月1日,此后,方某继续在该公司工作,经结算,该公司尚欠方某8.8万元的工资,已出示借条,尚欠方某2.4万元的工资,未出示欠条,垫付款6274元未支付。后方某因身患癌症去世。
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一边宽慰其家属,一边告知方某的法定继承人自愿表明是否继承权利,参与本诉讼。方某的法定继承人均表示愿意直接参与诉讼。被告公司亦表示愿意与方某的法定继承人协商解决该纠纷。
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该公司支付方某法定继承人工资款8.8万元,垫付款6274元。其法定继承人表示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张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