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津市法院执行法官的倾力调解下,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圆满执结,孩子拿到了抚养费,母女两人消除隔阂,让爱回归。
陈某与凡某某于2001年相识,相识三个月后便登记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合,双方经常发生争执,凡某某外出务工后,两人分居生活多年,感情彻底破裂,和好无望诉至法院。法院于2010年3月判决准予陈某和凡某某离婚,婚生女跟随陈某生活,凡某某在每年的12月30日前给付当年抚养费。
因凡某某拖欠支付抚养费两年之久,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深入了解案情后,法官再次联系被执行人凡某某,凡某某说:“我并不是不愿意给执行费,是因为我太久没见到我女儿了,我想她。只要让我见她一面,所有的抚养费我愿意一次付清。”法官立即与陈某联系,转达凡某某的想法并劝陈某带女儿过来与凡某某见一面。母女两人因缺少沟通了解,见面便起了争执。为了让双方冷静下来,法官分别与两人沟通,向女儿转达母亲对她的思念,劝母亲换位思考理解女儿。经过一天的劝说沟通,第二日上午凡某某便将女儿成年前的抚养费全部交到了法院。下午,申请执行人陈某父亲来拿抚养费同时表示之后会多让孩子去见她的母亲。
至此,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符号。(记者:趙凱 通讯员:冯弋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