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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赔偿款分割引纷争 巡回审判促亲情修复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1-06-09 14:40:08
摘要:一场飞来横祸,让湖南汉寿县聂家桥乡年逾古稀的老徐夫妇顷刻间与儿子天人永隔。老年丧子,中年丧夫,本是人间至苦,对任何家庭来说都是一场灾难。本该互相扶持的儿媳与公婆,却因赔偿款分割问题对簿公堂。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法庭在老徐夫妇家中成功调解了这起共有物分割纠纷。徐某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经交警大队调解,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向徐某家属赔偿了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34万余元,赔偿款打入孙子向某的...

 


一场飞来横祸,让湖南汉寿县聂家桥乡年逾古稀的老徐夫妇顷刻间与儿子天人永隔。老年丧子,中年丧夫,本是人间至苦,对任何家庭来说都是一场灾难。本该互相扶持的儿媳与公婆,却因赔偿款分割问题对簿公堂。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法庭在老徐夫妇家中成功调解了这起共有物分割纠纷。

徐某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经交警大队调解,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向徐某家属赔偿了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34万余元,赔偿款打入孙子向某的账户。该款项到账后,向某及其母亲向某英拒绝向老徐夫妇支付应分得的赔偿款。老徐夫妇认为,其子死亡赔偿款中有两人的一部分,担心日后两人的养老问题,故诉诸法院,要求分割应得份额670000元。

因考虑到老徐夫妇均已年满70周岁以上,行动不便,且该纠纷系家庭内部矛盾,如果能邀上村干部做思想工作只怕效果会更好一些,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进老徐夫妇家中。开庭时,孙子向某因为要读书,全权委托母亲向某英代理其权限。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充分运用家事审判理念,从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用法律和亲情两方面,分别对原、被告作调解工作。在承办法官一次次的努力下,双方终于心平气和的坐下来,一起寻求一个双赢的方案。

双方之间的坚冰逐渐融化,终于就赔偿份额的问题达成了一致,老徐夫妇在赔偿金额上主动作出大幅度让步,同意只要50万元的赔偿款,其中20万元系维系亲情的保证金,待孙子向某结婚时再退给他,只要孙子能做到每年多给爷爷奶奶打打电话,常回家看看就行。就附条件的20万元亲情保证金双方又争执不下,承办法官一次次不放弃,最终,在村干部以及司法所的共同协调下,由司法所另行对20万元的亲情保证金出具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同意监督该款在向某结婚时履行到位,双方终于同意签订协议,一家人重归和睦。

至此,该起共有物分割纠纷调解了将近四个小时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参与调解的当地村干部及旁听观众纷纷点赞。

今年来,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法庭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开展巡回审判中坚持“三个必须上门”,即当事人如涉病、残必须上门,涉老年人必须上门,涉交通不便必须上门,这一举措的推行得到了当事人及老百姓的一致好评,切实提升了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

来源:桃源县人民法院

整理编辑:胡林霞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