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津市法院将巡回法庭开到药山镇综治中心,连续开庭审理三起案件。
为了便利当事人参加诉讼,让群众少跑路,在家门口就能得到法律服务,同时考虑到个别当事人身体不适不能乘坐交通工具,承办法官与合议庭成员商量后,决定将法庭搬到药山镇。为了三起案件的庭审有序进行,承办人多次查阅案卷,与合议庭成员交流探讨案情,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庭审当天,三起案件庭审有条不紊。
休庭后,当事人对法官说:“津市法院的服务现在真是越来越人性化了,家门口就能开庭,我要给你们点赞!”
将巡回法庭开到乡镇街道、田间地头,是津市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更加了解法院审判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通过巡回法庭开庭审理,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扩大普法宣传面,达到审理一件,普法一片的效果。(记者:胡林霞 通讯员:罗业才 刘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