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乡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吴苑子通过“云上法庭”系统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某公司将常德市某别墅铝合金门窗及百叶窗安装工程承包给被告周某施工。某公司按约支付给周某工程款30万余元,并代替周某支付工人工资19万余元。周某未按约完成全部工程,也未退还多收的工程款,某公司遂诉至法院。
案件经过第一次开庭,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向,但就支付金额及支付方式产生争议。庭后,吴苑子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就在法官准备通知当事人到庭调解时,湖南省再次爆发疫情,各种疫情防控措施出台,且周某正在外地务工,难以按时参加庭审。由于双方达成的调解意见是周某分期履行,某公司不同意撤诉,要求必须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经过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征求意见后,双方同意在 “云上法庭”开庭调解处理此案。8月5日,法官在指导双方完成“出庭”小程序注册认证后,通过“云上法庭”进行远程开庭,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疫情期间,安乡法院积极利用“云上法庭”实现远程开庭,不仅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能解决纠纷,也减少了人员的流动和现实接触,真正做到了战“疫”办案两不误。(记者:邱琪 通讯员: 熊斌 吴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