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值1000元的加油卡最低只需850元,面对如此的优惠,你会购买吗?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罐头嘴人民法庭收到这样一份民事起诉状,原告周某在网上结识被告颜某,颜某声称其专门从事石油卡批发,后周某陆续向颜某转账支付65000元购买“低价油卡”,但颜某收取货款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未供货,且拒不退还货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最终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汉寿县公安局,现公安部门已对周某被诈骗案立案侦查。
法官提醒:骗子往往利用消费者“低价优惠”的购买心理,我们只需认准官方通道,通过正常途径购买商品,不听信所谓的“内部渠道”,骗子也就难以得逞。
来源:汉寿法院
编辑整理:易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