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人民法庭的便民服务功能,践行“让群众少跑路,法官多跑腿”的服务理念,9月8日上午,津市法院保河堤法庭把便民法庭搬进社区和农户家中,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合力调处矛盾纠纷2件,得到群众好评。
在社区进行诉前调解
当日上午9:00,在药山镇文昌阁社区会议室,巡回法庭法官王健清组织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以及熟悉了解纠纷情况的镇司法所、村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贤人士等进行诉前调解,经过近2个小时的说法晰理和协调沟通,促成纠纷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协议:被告某生态果业专业合作社同意到本年度11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某农资经营户32831元,原告放弃逾期利息3283元。
在彭婆婆家中了解情况
在调处完买卖纠纷后已是11:00,巡回法庭又驱车赶往药山镇白云山村2组彭婆婆家中,对彭婆婆提出的解除收养关系双方当事人核实情况,听取双方意见。案情虽然简单,但考虑到彭婆婆已年近80岁高龄,且无其他子女赡养,解除收养关系后彭婆婆今后的生活起居怎么办?办案的社会效果如何实现?巡回法庭决定下一步重点与村、镇领导和部门搞好政策对接,尽力对接落实好彭婆婆今后的生活保障······
核实完收养关系相关情况后,巡回法庭返回法庭驻地已是12:50,同志们赶紧到法庭食堂解决温饱,为下午的庭审工作作准备。(记者:邱琪 通讯员:杨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