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门、不花钱,手续简、耗时少,和和气气把事了,”这就是汉寿法院推出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通过这一模式,汉寿法院开辟了化解金融纠纷的“新路径”。
2021年9月,汉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接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10份追索欠款利息的案件材料,该批案件个案标的金额不大,但数量相对较多。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到汉寿法院起诉称,2018年12月刘某在该银行贷款10万元,双方约定2019年12月到期。现刘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经多次催要,也无偿还意向,故诉至法院,请求刘某偿还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收到法院通知后,刘某在心里算了一笔账。如果由法院判决,结果可能是这样的——金钱成本:本金10万+利息+逾期利息+诉讼费一次性履行……时间成本:领取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开庭、领取裁判文书等,可能要1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结果:无力偿还,法院强制执行。
为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在得到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汉寿法院将该案分流到汉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由诉前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主动和刘某进行沟通,了解刘某收入水平、生活状况后,与银行进行了沟通。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银行免去了刘某的罚息,双方自愿达成分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调解协议,并当即进行了司法确认。从当事人起诉申请立案,到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仅6天时间。其余9件案件,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也在最快的时间内都签订了还款协议。
“司法确认裁定书与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效力一样,都具有强制执行力。当然,我希望双方都能够遵守约定,诚信履行。”调解员解释道。
“一定做到。” 刘某感叹地说:“不但免去了罚息,还可以分期偿还本息,‘头疼事’一下子解决了,而且打官司一分钱没花,想都不敢想。”得益于汉寿法院大力推进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工作机制,债权人、债务人实现双赢。
整合调解力量,引导当事人立案前先调解,调解成功的可以直接司法确认,实现同步审核、及时裁定、立即送达,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调解不成功的可以直接转入立案,快立快审快结,真正实现了“走进一个门、办结所有事”,且诉前调解及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当事人的调解积极性明显提高。
来源:汉寿法院
编辑整理:易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