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晚上,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在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组织力量,雷霆出击,在某ktv找到了长期躲避执行的黄某某。在法律的威慑下,黄某某最终履行了15000元执行款,并就剩余执行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黄某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鼎城法院向被执行人黄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还款义务。黄某某却通过更换电话号码、改变住所地等方式,长期刻意逃避执行。鼎城法院又依法对被执行人黄某某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将其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但黄某某仍旧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执行法官始终坚持不懈地查找一切案件线索,密切联系群众,最终在9月28日20时接到群众举报线索:黄某某现在在德山某KTV。鼎城法院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成功找到了黄某某。黄某某被拘传到法院后,仍旧百般抵赖,没有还款意愿。执行法官再三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利害关系,对其依法出示司法拘留决定书,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黄某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联系亲属,当场履行执行款15000元,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28日23时,该案依法成功执结。
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不论案件标的大小,被执行人均应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切忌存在侥幸心理,任何拖赖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鼎城法院将不断加大力度,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常态化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群众办实事,切实维护好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何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