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津市法院新洲法庭为践行司法为民、便民服务宗旨,将庭审搬进企业,就地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调解中,双方在赔付货款上僵持不下,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江海兵法官从法律角度分析问题根源和责任所在,建议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调解结案,经过对当事人的不断法律释明,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就该案件达成了调解协议,并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双方矛盾得到了妥善化解。
此次庭审在让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的同时,又为企业员工进行了一次形象生动的普法宣传,受到在场人员一致好评。(记者:邱琪 通讯员:郭亚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