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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庭所解联动纠纷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1-11-17 08:46:12
摘要:11月12日,津市法院新洲人民法庭联合新洲镇司法所,圆满调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杨某浮因要预交2021年房租,在2020年向原告王某林借款3000元,偿还一部分本金后,以无钱还款为由不再履行协议义务。王某林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新洲人民法庭求助。新洲人民法庭庭长江海兵受理案件后,立即启动庭所联动调解机制,协调镇司法所交负责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说理,杨某浮认可借款事实,且同意还款,但由于现无钱还款,请求延缓还款...

 

11月12日,津市法院新洲人民法庭联合新洲镇司法所,圆满调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被告杨某浮因要预交2021年房租,在2020年向原告王某林借款3000元,偿还一部分本金后,以无钱还款为由不再履行协议义务。王某林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新洲人民法庭求助。

新洲人民法庭庭长江海兵受理案件后,立即启动庭所联动调解机制,协调镇司法所交负责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说理,杨某浮认可借款事实,且同意还款,但由于现无钱还款,请求延缓还款期限,经协商,同意杨某浮于2021年11月21前将还清欠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来,新洲人民法庭紧扣平安镇村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探索和丰富法庭与司法所联动调解机制,便利诉求机制,执法普法机制的融合,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镇,服务和谐平安村镇建设。(记者:郝锦龙 通讯员:杨孟安 石秀峦)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