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一次来法院起诉,让我感受到了法与情。事情能够顺利得到解决,我很满意,法官,真的感谢你!”近日,安乡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周某入股A公司,后提出退股,双方清算后确定周某还需向A公司偿还货款339995.02元。周某在偿还60 000元后,余款拒不支付,A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周某偿还余款及相应利息。双方当事人到庭后,周某向法院陈述其并非想赖账,而是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困难,目前靠在外打工赚钱,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欠款,自己愿意还款,但是需要时间。
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是法官的初心与使命。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当即决定开展调解工作,由于双方对于分期还款金额分歧过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晓之以法,动之以情,明之以理,引导双方积极沟通,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对方的难处,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周某于每月25日向A公司偿还4000元,直至全部本息偿清之日止,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对调解结果也十分满意。
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让人民群众满意,是安乡县人民法院始终贯彻落实的工作宗旨,法院干警们也在用实际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点赞。(记者:郝锦龙 通讯员:肖维)